为规范“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 ,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其它党内相关法规,特制定体育学院“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的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
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
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次。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教学科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师生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
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四)党课
党课每学年不少于四次,以集中学习为宜,副处级以上干部至少上一次党课。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
二、“三会一课”的要求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一般应由支部委员会准备。确定的议题,要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支部委员会要将会议内容、议程、时间等事先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应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主持者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会议要按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要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人数、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议。大会结束后,记录要归档。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
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党课授课人员由支委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