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坚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促进山东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课题类别
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分为基础研究课题、应用研究课题、专项研究课题和重大委托研究课题。
1.基础研究课题
课题侧重人文社科领域基础学科的原创性研究,注重提升人文社科各研究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培育和支持新兴交叉学科和部分冷门绝学的发展,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2.应用研究课题
课题侧重研究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特别是围绕“八大发展战略”“九大改革攻坚”“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等省委工作部署,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开展精准研究、专题研究,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3.专项研究课题
本年度专项研究课题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研究专项、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专项、法治文化研究专项、统一战线服务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研究专项、孔繁森精神研究专项、高校德育教育研究专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研究专项、文化和旅游研究专项。
4.重大委托研究课题
主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委托专家团队开展研究,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本课题不接受单独申报。
三、申报事宜
1.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4日(周三)11: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课题负责人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报者须是各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企业社科联、省社科联所属社会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社科学术社团申报者应是本社团的会员,且申报课题题目与社团的业务范围和研究方向一致或紧密相关,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申报者应是本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4)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限1人;
(5)未完成所承担的省社科联各类课题及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课题;
(6)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
3.选题方向
申报者可参考《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指南》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选题,也可结合本人(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自拟题目申报。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4.申报项数
我校限报8项,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同时申报省社科联本年度设立的其他各类课题及项目。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5.材料提交
材料包括:《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书》、《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请活页》一式2份;《2022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各单位填写并盖章);
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发送到邮箱wanping@tsu.edu.cn。
四、立项与结项
1.立项审批
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课题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发布课题立项通知。课题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课题办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
2.完成时限
课题研究时限为1-2年。其中,“孔繁森精神研究专项”研究时限为1年,其他课题研究时限为2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申请延期的,延期不得超过1年。延期1年仍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3.结项要求
课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2)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章;(3)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有证明材料)。
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或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时,均应标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四)成果转化
课题办对课题成果享有使用权,对其中具有较强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编印《山东社科成果专报》,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单位)。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者应按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课题《活页》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各单位要对申报的课题承担信誉保证,对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任务等做出明确承诺。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课题的《申请书》和《活页》严格审核把关,在《申请书》上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凡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单位两年申报资格。
联系人:万 萍
电 话:67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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